担保也会“过期”吗?
情景呈现
A公司因无力支付B公司的10万元货款,其股东甲作为担保人,与B公司共同签署了还款协议,约定于2024年12月30日前付清款项。然而,该协议中并未明确甲的保证方式及保证期限。此后,A公司未能如期还款,B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履行还款义务,甲承担保证责任。但甲提出抗辩,认为已过保证期间,不应承担保证责任。最终,B公司的货款未能得到全额清偿。
法律分析
当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及期限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且该合同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之后成立,根据法律规定,此类保证被视为一般保证,其保证期间统一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6个月内。
法律顾问提醒
“担保”也会“过期”。为避免权利受损,请在保证期限内及时行使担保权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