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公司可不可以单方辞退?
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公共秩序,是指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基本秩序和根本理念,是与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相关的基础性原则、价值和秩序。
善良风俗,是指基于社会主流道德观念的习俗,也可称为社会公共道德,是社会成员所普遍认可、遵循的道德准则。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到员工个人道德、私生活等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用人单位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问题,存在着争议。
法院往往会从员工的行为的严重程度及影响恶劣程度、其职业对私人品德是否有相应要求、一般的社会道德认知和评价,及公司规章制度中是否有明确的规定等,综合考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具有合法性。
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员工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且规章制度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判定解除合法。
公司规章制度中对员工违背公序良俗行为常见的表述方式:不良行为、道德败坏、违反劳动纪律,对公司声誉造成损害、对公司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等,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