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已经工作多年没签合同,还需要补签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应当向员工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未签劳动合同已经在企业工作多年,虽然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要求二倍工资差额也过了仲裁时效,但应当在劳动合同内约定的内容并未明确。
比如工资组成、保密竞业条款、解除合同情形等,如果产生劳动争议,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结果往往会对用人单位不利。
所以无论员工在企业工作了多久,只要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企业都应当立即与员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