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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离职后再入职,工作年限重新计算还是连续计算?

员工从公司离职一段时间后再次入职,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年限是重新计算还是连续计算?个人原因离职、被迫离职、被解雇、被裁员等,有不同的认定结果。

 

 

法律顾问

 

 

(1)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办理了离职手续,一段时间后再办理入职手续,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将“清零”重新计算。

 

(2)未办理离职手续,单位按照“自动离职”处理,劳动关系并未解除,员工再次回到单位工作,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

 

(3)员工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被用人单位开除的,再次入职单位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4)用人单位因员工过错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因为依据不足,被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5)用人单位因员工过错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因为依据不足,被劳动仲裁和法院认定违法解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后员工再次入职的,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6)员工因单位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情形提出被迫离职,单位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再次入职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7)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企业经济性裁员,已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再次入职工作年限重新计算。

 

(8)用人单位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医疗期满无法提供劳动等情形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已支付经济补偿,再次入职工作年限重新计算,未支付经济补偿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9)用人单位为了减少计算工龄,迫使员工解除合同后重新签订的,或者通过设立关联企业交替签订劳动合同的,计算赔偿金时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10)用人单位通过非法劳务派遣或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计算赔偿金时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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