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见的争议:企业停工停产时怎样支付工资?企业是否可以随意停工停产?劳动者过错导致停工停产是否需要支付工资?
防范措施:参照适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详见下列问题的解答。
01.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而制定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02.依据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03.解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内容主要有劳动者获得工资、报酬的保护的规定,比如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不能拖欠工资,这里所称的工资就是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该规定暂时还未废止,依旧有效,工资支付方式主要采用法定货币方式。工资支付周期一般是一个月一次。
三、工资支付问题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起算点如何确定?
(1)“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作为一个时间长度,应当理解为缓冲期,其内涵体现为企业与劳动者共担风险的同时,还要保障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所称“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是指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时间间隔。实行月薪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1个月,实行周、日工资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1周、1日”。因此,停工停产之日起一个月的时间长度,才是法律意义上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停工停产不足一个月,并且跨越了用人单位计薪周期的,应分段计算。
四、停工、停产、停业期间的工资支付
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01.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02.单位部分停工停产能否执行停工工资?
可以执行停工工资。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03.员工本人原因、单位原因造成停工的工资支付;
(1)员工本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资支付:
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2)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的工资支付: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