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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停工、停产、停业时工资如何支付?

1、停工、停产、停业的事实、原因认定;
 
停工停产是一种未确定状态,一般会有两种可能性:
 
(1)依法申请破产清算;
 
(2)企业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2、如果公司没有支付赔偿金,员工可以先行与公司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监察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拟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及提交相关的证据。
 
3、劳动法对企业停工停产没有作出规定,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作出了规定。
 
 
法律顾问
 
 
一、企业是否可以随意停工、停产、停业?
 
停工停产虽然属于法律赋予企业的自主经营权,但该权利的行使应当以正当性为前提。企业作出的停工停产决定要正当、客观、合理,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稳定劳动关系维持企业长期发展方得以作出停工停产决定。企业决定停工停产的,应当将企业实际情况告知劳动者,取得劳动者理解。若企业假借停工停产为由,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意图达到裁减人员目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停工停产需要经过何种程序?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平等协商确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用人单位应当将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因此,企业非因劳动者原因而停工停产的,应当采取会议等方式向职工说明停工停产原因、期限、停工停产期间拟安排的工作任务情况和拟执行的工资支付标准等相关情况;听取职工意见,并依法作出解释答复;停工停产的通知经过民主程序公示,与员工签署好相关的协议文件等。避免事后企业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停工、停产、停业工资常见争议与防范措施
 
(1)常见的争议:企业停工停产时怎样支付工资?企业是否可以随意停工停产?劳动者过错导致停工停产是否需要支付工资?
 
防范措施:参照适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详见下列问题的解答。
 
01.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而制定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02.依据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03.解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内容主要有劳动者获得工资、报酬的保护的规定,比如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不能拖欠工资,这里所称的工资就是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该规定暂时还未废止,依旧有效,工资支付方式主要采用法定货币方式。工资支付周期一般是一个月一次。
 
 
三、工资支付问题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起算点如何确定?
 
(1)“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作为一个时间长度,应当理解为缓冲期,其内涵体现为企业与劳动者共担风险的同时,还要保障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所称“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是指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时间间隔。实行月薪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1个月,实行周、日工资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1周、1日”。因此,停工停产之日起一个月的时间长度,才是法律意义上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停工停产不足一个月,并且跨越了用人单位计薪周期的,应分段计算。
 
 
四、停工、停产、停业期间的工资支付
 
 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01.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02.单位部分停工停产能否执行停工工资?
 
可以执行停工工资。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03.员工本人原因、单位原因造成停工的工资支付;
 
(1)员工本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工资支付:
 
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2)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的工资支付: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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