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拘留你知道多少?
行政拘留是指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作为行政处罚里最严重的一种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行政拘留的执行
行政拘留决定权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包含县公安),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有多种违法行为均需要行政拘留的,可以进行合并执行,但最长不超过20日。
应当进行拘留但不予执行拘留的情形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条件的担保人(要求“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有关案底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严格来说,案底一般指的是犯罪记录,行政拘留不属于案底。但行政拘留的记录仍然是会被公安机关保留的,并可能会跟随终生。本人报考公务员以及应聘相关政审比较严格的单位时,政审环节可能难以通过,但不会对子女的发展造成上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