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
民政局离婚流程如下:
1、提前预约时间
通过电话、公众号等渠道向当地民政局进行离婚预约。(也可以不预约直接去,但是可能需要排队,具体以当地民政局的要求为准。)
2、离婚需要去两次民政局
第一次去民政局:申请离婚
需要携带这些材料:
❶双方身份证
❷双方户口本
❸双方结婚证
拿着上面这些证件到民政局离婚大厅办理就可以了,根据工作人员的要求填写相关资料。
材料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会退还上述证件,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这个回执单有两张,双方各一张,记住不能弄丢了。
上面会写着几号申请登记离婚,接下去的30天为离婚冷静期,从申请离婚的第31~60天内(第二个月)双方可以来办理离婚登记,一方未出现或者过期不来,都是视为放弃离婚!
注:第一次去民政局不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
第二次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冷静期过后的第31~60天内)
需要携带的材料:
❶双方的两张两寸单人证件照
❷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❸《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❹离婚协议书:必须携带,否则无法办理。
工作人员会先审核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果协议书不规范会被要求现场重改,所以建议手机上一定要留一份电子稿。
离婚协议书审核通过后,会一式三份,留一份在民政局备案,然后男女双方各一份!
然后,发给双方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