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创立初期,怎么设置股权结构才合理呢?
股权设置是出资人根据其出资比例确定的,通常在公司设立之初都会有一个各方洽谈出资份额的过程。公司创立初期要怎么设置股权结构才合理呢?
什么是股权设置
股权设置是指股份公司确定股东权利的办法。
股权设置的功能是什么
一是确认投资者在企业中地位、权利及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二是依据投资者承担风险的能力、资本的多少设置不同的股权以吸引投资者投资,如设置优先股。
股权设置的基本原则是怎样的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有股,按贡献大小适当体现差距;股值宜小不宜大,类别宜粗不宜细。股种一般有人口股、劳动贡献股等股种。
人口股:凡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论年龄大小,一律按人口平等享有股份;
劳动贡献股:主要根据村民在村的实际劳动年限,实行分期分级定档的办法,确定村民的劳动贡献股。
具体股种和各股种之间的比例,要考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组成、历史成因和福利政策等实际情况,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原则上不设置集体股,如设置了集体股,其比例最高不超过总股份的30%。
股权设置中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1、股权设置过于集中引起的法律风险。在实践当中,有不少公司有一个主要的出资人,为了规避我国法律对于一人公司的较高限制,通常会寻找其他小股东共同设立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大股东拥有公司的绝对多数股份,难免出现公司股权过分集中的情况。
股权过分集中,不仅对公司小股东的利益保护不利,对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利,而且对大股东本身也存在不利。一方面由于绝对控股,企业行为很容易与大股东个人行为混同,一些情况下,股东将承担更多的企业行为产生的不利后果;另一方面大股东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处理公司事务时,将产生小股东争夺控制权的不利局面,给企业造成的损害无法估量。
2、平衡股权结构引起的法律风险。所谓平衡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大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相当接近,没有其他小股东或者其他小股东的股权比例极低的情况。
3、股权过于分散。股份分散为现代公司的基本特征,在这种情况下,有关股东如何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就显得尤为重要。一些公司的股权形成了多数股东平均持有低额股权,形成了“股份人人有份、股权相对平均”的畸形格局。
4、隐名出资引起的法律风险。隐名投资,是指一方(隐名投资人)实际认购出资,但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他人(显名投资人)。在实践中,隐名出资或隐名股东的存在比较普遍,而其中的法律关系又比较复杂,涉及到股东权利的行使和股东的责任问题。
法律顾问表示,在股权设置方面,如果能将隐名出资问题处理妥当,将会有效降低出资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实现公司设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