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
法律上如何认定虚假宣传?
一是主体上:行为的主体是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和广告发布者。二是行为上:上述主体在客观上对其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广告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三是结果上,上述虚假广告或虚假宣传达到了引人误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会危害性。四是主观上: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方对虚假广告负法律责任;对广告主,则不论其主观上处于何种状态,均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分享
陈某在某公司网站购买了两台55英寸彩电高清4K电视机,共付款5998元。该公司网站销售页面上对上述彩电“中央处理器(CPU)的宣传是“ARMCortexA74核”,对图形处理器(GPU)的宣传是“采用MSTAR64位强劲处理器MALI-T7208核处理器”。陈某收到电视机后,发现两台电视机实际的中央处理器(CPU)的参数是“ARM64位Cortext53双核”,图形处理器(GPU)的参数是“Mail-T720四核”。故陈某以该公司虚假宣传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退款。
法院裁判
陈某与某公司依法成立网络购物合同关系,该法律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根据陈某提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网页截图,该公司向陈某销售的电视机的中央处理器、图形处理器的实际型号与网络宣传型号不符,该公司确属虚假宣传,故法院依法支持了陈某要求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律
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