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离婚后办理房屋析产手续所需材料
在夫妻离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共有房屋的分割,这时就需要办理房屋析产手续,也称房屋分割手续。 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前提条件是己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双方或 多方签署了合法有效的协议,再办理析产手续时,除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外,还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2003年10月1日以后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还需提交公证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 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6)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 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 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7)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 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费用是收取房产证印花税5元,不收其 它费用。在离婚时,相关的当事人双方应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合法 的对自身的房屋进行相应的析产办理。对房屋的相应产权进行合 理的保护,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今后的房屋买卖和使用上, 都应按照这类相关的产权方式进行办理这类事件。
所需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析产协议及公证书;
3、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面积测绘报告;
5、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1、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3、若房改房或经济适用住房析产,还需提交《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