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抚养费是指父母为抚养孩子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上述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计算
法律顾问在实务中,人民法院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一般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在具体的费用负担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9条规定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当然,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抚养费给付期限一般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但特殊情况下,父母仍需要给付成年子女抚养费,如: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即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按月给付是一方收入较为稳定,按月给付更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给付是一方收入不稳定或者居住地不固定,可能存在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
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也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给付抚养费,如按收入情况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