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I 合伙经营需要注意些什么?
为避免陷入合伙协议纠纷诉讼,形成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法律顾问表示,在合伙经营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明确合同应当包含的主要条款。
合伙合同除了要明确各合伙人的出资份额、盈亏负担等以外,还应该对退伙、入伙、解散等事宜进行约定。可以根据出资份额确定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的比例。
当合伙人以货币以外的财产权利出资时,应明确作价、份额、出资期限等事项。对于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如果未对出资进行评估作价,则不能以出资比例作为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的标准。合伙协议还应当约定缴付出资的期限。
二、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制度。
对于选择何种凭据、经过何种程序入账等容易起纠纷的事项,要书面明确,并在执行过程中注意定期对账,认真保管财务账目及凭证,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章可循,或者聘请专业人员做账,以免猜忌。
在个人合伙中,当事人往往记账随意,白条入账等凭据不规范的情况随处可见,也提供不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规范的财务报表。大多
数当事人对此情况是知道的,但由于正常运作时不在意,疏于管理,亦未提出异议,一旦纠纷发生,对于真实财务状况便难以查清。平时应当注意保存证据。
三、合伙终止时,要及时清算。
盈余要及时分配,债务要及时偿还,并对结算结果加以固定,减少纠纷发生。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合伙债务承担涉及两种性质不同的法律规范。
在对外债务中,为保护合伙债权人的利益和社会交易的安全,各合伙人应当以其全部个人财产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各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这属于强行性法律规范,当事人不得在合伙协议中排除其适用,与该规范相抵触的约定无效。
在合伙内部,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分担比例,但合伙人不能以此约定对抗合伙债权人,对外,每个合伙人都应当依法对合伙责任承担连带无限责任。合伙人实际承担的债务超过其约定的分担比例的,取得追偿权,可以请求其他合伙人偿还其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