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利用账务清理结果,编制盘点固定资产明细表
通过账务清理工作,可以将固定资产分为土地,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设备,电子产品以及通讯设备,图书文物,家具用具等类别。同时还要收集产权证明文件,发票,合同,结算书等文件资料,并结合资产占用以及使用情况,按照固定资产盘点表的要求进行填写编制以及分类工作。
三、实地盘点并核实有关情况
盘点前的准备
固定资产的实地盘点核实是固定资产清查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在盘点工作开始前,要准备好分类以及明细盘点基础表、固定资产卡片、已盘点资产粘贴要预先通过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打印出来的资产标签、产权证明材料、使用方向证明资料,并规划好盘点的具体时间以及先后顺序,做好财产损失证明文件的取证安排、申报材料的组织呈报和总结等,形成书面的《固定资产盘点计划》
账载固定资产盘点
固定的资产盘点应该分类进行,并要求查明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仔细核对固定资产编号以及名称、结构或规格型号、坐落位置或使用部门、构建日期及投入使用日期和使用方向、使用状况、产权归属、变动情况、数量等情况。
其中事业单位涉及抵押或者担保情况的,还需要担保合同以及发函方式核实被担保单位的名称、性质、与单位的关系、担保方式、担保起止时间、担保金额,贷款金额、以偿还金额、逾期未偿还金额,是否上级指定担保等情况。
如果涉及出租出借等情况,需要有相关的证明资料,以发函方式核实:批准机构和批准文号,对方单位名称、出租合同或出借证明,出租资产本年应收及实收金额等情况。
对已盘点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贴上“已盘资产条码标签”。
账外固定资产盘点
(1)账外固定资产要根据固定资产清查准备会议了解的情况以及摸查固定资产部门资产表,通过相关的账面记录进行核对。在对租入,借入以及寄存等情况进行查明以后,确定账外固定清单。
(2)查明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重点查明未入账原因,固定资产来源,产权状况等。其中。属于接受捐赠未入账的或者作为成本费用支出的资产,要按照规定进行差错更正,补作账务处理;属于账外资金购入,应先补做入账处理,并清查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
(3)归集账外固定资产的有效产权证明文件包括:合同或协议、产权证书及权证照、价值证明、捐赠证明、调拨证明、移交记录、声明书等;
(4)贴上“已盘点资产条码”
(5)在此基础上,补登固定资产卡片,撰写固定资产盘盈专项说明并呈报资产清查小组。
我们通过资产清查,将账外固定资产纳入单位资产,纠正历史上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错漏,是保全国有资产的重要举措,对避免职务违规和犯罪具有重大意义。
账外固定资产也是国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均不得有隐瞒、漏报行为,否则就涉嫌违反资产清查纪律。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中有意隐瞒、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由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顾问根据盘点情况编制“清查固定资产盘点表”,与基准日“固定资产盘查明细表”进行核对,并对盘点中出现的差异情况进行说明,根据盘点中遇到的一些系列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四、盘亏盘盈固定资产的处理
盘亏的固定资产
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将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1.固定资产盘点表;
2.盘亏情况说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盘亏,要逐项作出专项说明,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定证明;
3.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4.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等。
盘盈的固定资产
对盘盈的固定资产,依据下列证据,确认为固定资产盘盈入账:
1.固定资产盘点表;
2.使用保管人对于盘盈情况说明材料;
3.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
4.单项或批量数额较大固定资产的盘盈,企业难以取得价值确认依据的,应当委托社会中介进行估价,出具估价报告。
毁损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理
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将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1.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2. 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由单位作出专项说明,应当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证明;
3.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4.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5.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被盗的固定资产的处理
对被盗的固定资产将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的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1.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3.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报告清查结果
1.根据盘点核实结果,填报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2.录入固定资产电子卡片;
3.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
4.编辑损失材料并呈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