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顾问表示,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因劳动者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用,这里并不是对劳动者的处罚,而是对损失的赔偿。
再比如,《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是否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这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都是是个颇有争议的话题,主要观点有以下两种:
1. 罚款属于公权力,企业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2. 无企业罚款的禁止性规定,企业有权对员工进行罚款。
3.如果员工因为工作上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即使使用罚款等字眼,应当理解为赔偿单位经济损失,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应当予以支持。
三、给用人单位的建议
1.尽量避免在规章制度中直接出现“罚款”字眼。
考虑部分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适用中通常被认定为规章制度的不合法(包括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没有经过公示程序)导致用人单位实施处罚时底气不足,同时仲裁员和法官对法律解读角度的不同,因而一旦发生仲裁或诉讼能否获得支持心中无数,故还是建议慎重使用“罚款”字眼。
2. 通过薪酬制度的设计,达到对违纪员工进行相应处理的效果。
对工资进行结构分解,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年终奖等等,在薪酬制度中对各项工资如何计算、考核予以明确。例如,仅针对员工迟到、早退、旷工,就可以在不同的工资结构中体现:
(1)设置全勤奖,公司制度规定,迟到、早退、旷工达到什么标准当月“全勤奖”就不予发放;
(2)绩效工资:公司制度规定,迟到、早退、旷工达到什么标准,绩效工资给予相应扣减等;
(3)年终奖:公司制度规定,迟到、早退、旷工达到什么标准,年终奖给予相应扣减等。
也可以采取绩效考核成绩与绩效工资或奖金挂扣方式,如果员工发生违纪行为,视情节可以在绩效考核成绩中进行体现,如迟到一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3分等,由于绩效成绩与绩效工资或奖金是直接挂钩的,所以扣分就等于扣绩效工资或奖金--一样也起到了罚款的作用,而且和直接罚款不一样的是,绩效考核也可以作为员工薪酬调整和职位调整的重要依据,可调减的金额可大于原来的经济处罚,所以其影响远大于以前的经济处罚,这样的处理方式也更具威慑力。
3.采用多种形式处理员工违纪行为
除前述的工资结构设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还可以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多种形式。
4. 对于违纪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求员工承担一定金额赔偿责任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这个损失赔偿可以从工资里扣,但是最多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具体的比例可以通过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予以明确,当然如果比例过高,仲裁部门或者法院也可予以调整。
法律顾问提示,罚款有风险,使用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