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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如何分割?

公司股权在离婚时如何分割的要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经过股东过半同意且放弃购买的,由股东配偶所有。

 

 

法律顾问

 

 

一、公司股权在离婚时如何分割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法律顾问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二、公司股权如何转让
 
法律顾问根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流程: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聘请律师进行调查;出让方和受让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规定的程序;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股权转让需要提供材料:股权转让合同书;股权变动由公司股东进行决定,等相关材料。
 
 
三、公司股权怎么质押
 
法律顾问指引,公司股权的质押流程是:
 
1.出质人与债权人订立书面质押协议;
 
2.依法办理出质登记,提交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出资证明、质押协议等文件。
 
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五条【投资性权利】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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