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解雇是劳动法的敏感话题,绝大多数劳动纠纷起因于劳动合同解除。不论是企业合规用工管理,还是劳动争议解决,任何一家企业均应当了解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的注意事项,法律顾问律师为大家整理以下三点:
一、当企业需要以员工存在过错、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对员工的过错、“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因此,企业应当事先做好相应的制度规范及书面约定,并有针对性的固定和保存好前述情况的相关证据。
二、企业依照上述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应充分注意解除的程序,尤其是公司本身有工会的,要依法做好通知工作以免因程序不当而导致解除行为违法。
三、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不注意做好上述任一条时,都有可能会构成违法解除,而企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的,企业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给企业提出如下合规建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定程序。
首先程序要民主:
规章制度的内容需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然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提出方案和意见,(法律规定是听取意见,并没有要求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同意)用人单位充分吸取意见和建议,修订草案后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最终确定。以上程序要有相应的会议纪要加以记录,形成两个会议纪要,一是征求意见的会议纪要,二是讨论确定的会议纪要,参会人员要在会议纪要中签字。
其次内容要合法合理:
内容要具有合法性,不能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内容要具有合理性,员工所犯过错与其所受惩罚程序要相匹配,比如规定吸烟一次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普通的单位显然不具有合理性;但如果是在易燃易爆的危化品单位,就具有合理性。同时应注意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细化,对“严重”二字进行有效的界定。如有些用人单位会在“员工手册”中写到“若员工严重违反纪律,或严重失职行为,则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样的条款概括性太强,不具有可操作性,而且容易产生争议,用人单位应当将“严重的行为”进行量化,如规定“员工若旷工达15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要履行告知程序:
法律顾问表示,一定要有告知程序,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告知了劳动者,在劳动者否认知晓的情况下,法院也不予认可该制度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