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取保候审了被害人怎么办
涉嫌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判决前都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以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东莞律师总体来说强制措施可分为两大类:
即羁押性强制措施和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就属于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东莞律师通俗的讲,就是取保候审可以让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在家待审,通过随传随到的方式配合司法机关办案,而不需要被羁押在看守所。
那么对方取保候审了被害人怎么办?
1、对方取保候审了被害人可以依法判断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是否满足以下取保候审的条件:
东莞律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2、取保候审由办案机关依据职权作出决定,不需要受害人同意。
受害人可以依法行使相应的权利,主要是民事赔偿请求权。取保候审只是说在侦查阶段比较轻松,并不影响处罚,所谓的被害人是没有办法决定检查机关的做法的。
被取保者违法了,保证人会被罚款吗?
1、被取保者违法了,保证人有可能会被罚款。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没收保证金、对保证人罚款,并在执行后三日以内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五日以内,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2、缴纳的保证金不一定会被没收。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人民检察院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根据规定,只有与刑事案件没有牵连,且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的公民,才有可能可以成为被取保候审者的保证人。在取保期间,被取保候审者不得实施违法行为,保证人需要履行监督被保证人的义务,若是保证人不履行监督义务,可能会被认定为是涉嫌犯罪,一旦罪名成立,那么就会留下污点。
被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开庭?
1、取保候审后,一般是3个月左右开庭。但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法院也有可能不会开庭。
取保候审的案件没有具体的开庭期限。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措施,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法院取保候审能续保。
取保候审是有时限的,一般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假如先期取保候审时间到期,需要继续取保候审,就必须“续保”。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检察院起诉科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否被判刑、如何判刑还有待于司法机关进一步侦查。审理后才能决定。从司法实践来看,能取保候审的都是罪行较轻的,争取缓刑的机会还是比较大的。
东莞律师建议,刑事案件的受害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到公安机关举报特定公民实施了犯罪行为。公安若是决定受理,且发现被举报者满足了被拘留的条件,会采取刑事拘留的措施。在拘留期间,被拘留者是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