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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年会醉酒后身亡,用人单位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每年到了这个时候
 
公司举办年度尾牙宴
 
本来是好事
 
有些人一不注意就喝多了
 
喝醉引起
 
受伤或者致死的情况也不少
 
东莞律师
 
近期,广东东莞,有家属报料称一男子蒋某参加公司年会后身亡,监控拍下男子疑喝酒不省人事后,三名同事把男子抬回居住的地方。家属在文中称,1月7日晚10点发现人已去世,但1月8日下午3点才接到警方通知。
 
东莞律师
 
家属在社交平台发布的文章称,蒋某今年39岁,系东莞市富鸿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员工。1月7日晚公司举办年会,在公司食堂吃饭、喝酒,当晚7时50分左右蒋某某不省人事,晚8时许公司老板戴某良安排三名同事将蒋某某抬回宿舍,但直到晚上10时04分室友返回后才发现,蒋某已经没有呼吸,120赶到后确认蒋某某死亡。
 
东莞律师
 
 
举办年会时公司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组织年会聚餐,作为组织者和邀请者,公司应当负有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和善意的管理责任,通常包括:
 
01必要的安全提示
 
应当告知员工饮酒适量、饮酒危害健康、禁止恶意劝酒、喝酒时彼此尊重勿强行敬酒、员工间彼此照顾等。
 
02基于安全考虑的工作
 
指定专人负责各桌酒水的适量分发;安排劝酒及照顾饮酒过量同事等餐饮服务工作;排除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如督促餐厅保持地面干燥等。
 
03必要的救护救助行为
 
发现员工有过量饮酒,要进行规劝或制止;员工发生醉酒情况,要通知家属并做必要的救护处理,包括指导醒酒、及时就医等。
 
东莞律师
 
用人单位有以上的安全注意义务和管理责任,如果公司在组织年会聚餐中没有尽到上述义务,造成员工人身伤害,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蓝沃律师提醒
 
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消逝,任何赔偿都无法弥补亲友的悲痛。聚餐时一定要记得:小酒怡情,大酒伤身,饮酒要适度,劝酒、斗酒行为不可取,如果醉酒一定要及时送医,聚会组织者要尽到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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