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如何应对?
东莞律师教您该如何维权?

01.需明晰未签订劳务合同的法律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从劳动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员工可以要求长达11个月的两倍工资请求,如果这个员工的工资每月是1万元,11个月就是11万,如果每月是2万元,11个月就是22万元。
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还需在此之后与员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02.企业遇到员工拒签劳动合同应如何处理
公司想签,员工不想签;或者公司要求签的时候,因为员工原因没签成,此时应该怎样处理?
首先不能不办,也就是不做任何回应,那么到最后就只有企业自身承担所有责任,企业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督促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公司此时有两种选择:
其一,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换句话说,员工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就可以不对其进行聘用;
其二,如果希望与该员工继续劳动关系,就必须与员工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用工之日起第2个月至补签之日的两倍工资。
03.企业需保留公司通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证据
如果是源于员工的需要不签劳动合同或者未签订成功劳动合同,企业至少要保留好两类证据:
一是员工拒签劳动合同或因员工本人原因未签劳动合同的证据,包括企业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以及员工的回复等;
二是企业向员工发送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或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证据。
04.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及终止的规章制度
无论企业是否遇到过此类情况,都应该从源头上制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企业都应该建立健全好劳动合同签订、履行及终止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且要咨询东莞律师,对相关岗位人员作好培训。
当发生这种情况后,企业才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妥善并正确解决问题。
东莞蓝沃律师提醒
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极大的风险,双方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通过法律程序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署劳动合同的责任,用人单位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由此可见,不签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而言没有任何好处,不仅要承担各项风险,还免不了自己应尽的各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