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规定一人不可以在两家公司入职,假定职工在不影响前一间公司的工作任务,且在得到前单位同意、后单位知晓相关情况的前提下,员工可以在一家公司上班后,再与另一家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
那么企业要如何规避劳动者的双重劳动关系?
东莞律师建议,首先,入职前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在入职时提交其与之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其次,通过劳动合同声明、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要求员工保证其不存在其他劳动关系。
最后,对员工的工作经历作适当的了解和调查。
综上所述,东莞律师建议考虑到目前我国对双重劳动关系既没有否定,也没有肯定的情况,为了避免前述情况影响公司运营或对用工责任产生不确定的问题,建议用工方在入职时做好相应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