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2)可能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刑法》第229条第1款、第3款分别规定了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与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是指前述的中介组织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如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故意或严重不负责任(过失)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可能构成前述两罪。
核酸检测机构故意或严重不负责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构成犯罪的,应判处罚金;对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承揽核酸检测业务,属于商业行为的一种,检测机构报告造假的行为,大多也是基于对利润的疯狂追求。
如果检测机构明知自身并无检测能力,却在与委托核酸检测的政府机关或企业订立合同时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承揽业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故意对检测样本漏检不检、违规错检、检测数据造假,以实现非法占有巨额检测费用的目的,不仅是对社会秩序的严重妨害,同时也是对合同相对方财产利益的侵害,可能会涉及违反我国《刑法》224条的规定,构成合同诈骗罪。
行政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出台的《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四条规定,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处罚,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医师,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罚。
即出具虚假核酸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如造成危害后果,可以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医师还将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民事侵权责任
若因核酸检测机构出具假阳性报告导致送检人被送至方仓隔离,从而感染新冠肺炎,则核酸检测机构应当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核酸检测结果不仅关系着个人健康,更影响着社会安定,若核酸检测机构罔顾数百万人的生命健康与安全,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其违法行为应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