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合同签订的“ 升级 ”方式——电子签名,是否具有法 律效力?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为开展“线上”业务,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业务,“线上”合同签订,可能是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客观需要。
从“电子签名法”的来看,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保全合法性、证据的真实性、签名的可靠性。但根据法律规定,并非所有文件都可以使用数据电文。
法律规定,下列类型的文件不得通过除外条款使用数据电文: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可靠电子签名才具有和传统手写签名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银行提交的电子签名是否为可靠电子签名举例
该电子签名的制作过程都需通过颁发证书来实现,而相应电子认证机构须获得工信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
由此,只有可通过工信部网站予以查询确认的机构所出具、留底的电子签名并负有相应电子证书,法院才可初步认定该电子签名系可靠电子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