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2690151

18002690151

东莞市常平镇港建路8号

东莞市常平镇港建路8号

wxchat

扫一扫,免费咨询

扫一扫,免费咨询

社保 │ 员工月末入职或月初离职,公司还要缴纳当月社保吗?

        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只要员工在职1天,企业都应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并为职工缴纳社保,而且不能出现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法律咨询:
 
 
 
社保
 
 
 
       也就是说,法律咨询员工在职期间,如果企业不能为员工缴纳社保,或者出现员工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将会面临用工风险。
 
因此我们建议:
 
(1)员工入职时间提早规划,避开“尴尬盲区”

(2)离职减员追缴风险要提前预防,尤其是当月缴纳下月社保费用的地区,做工资扣缴时要提前注意这个问题;

(3)全国性公司,社保规则复杂的地方,建议多查询当地政策或者咨询专业机构

(4)在合法界限内,把握“合理”的度,类似于“21日离职而当月未缴”这种明显不太合理(虽然有些地方是可操作当月减员)的做法,应当慎重,在外部合法边界内制定合理的内部规则。
 
 
 

《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

法律咨询,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法》第3条规定: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也就是说,员工在职期间,如果企业不能为员工缴纳社保,或者出现员工个人承担企业缴纳费用的情况,将会面临以下用工风险:

1、职工离职后申请仲裁,企业面临补缴风险;

2、离职日期未到,在交接过程中发生工伤,企业由于当月未缴社保将会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

社保

提醒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用人单位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均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咨询注意:

1、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不够保险个人部分扣缴额,需要员工个人承担个人差额部分费用(此情形为仅受在职天数导致收入较低,而非企业绩效等故意状态下导致月收入异常低于常值甚者低于最低月工资的情形);

2、员工入职月自行或前单位已经缴纳社保;员工离职月员工入职下家单位时间早于社保征缴时间,且员工要求必须携带解合书按时入职同时下家单位为其缴纳当月保险(此情形必须商定一致且只能在离职日之后发起停保和次日发起解合,避免形成工伤后社保处于停保状态)。

如果员工月初离职或者月末入职,企业为缴纳社保,一旦员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百分之百胜诉,单位是必须要全额补偿的,还要承担高额的滞纳金。

所以在实操中,虽然有些企业会自己确定一个时间节点,比如15号或20号,这个日期前入职和之后离职的缴纳社保,但如果有员工要求入职当月或者离职当月要交的,公司一般也会为其缴纳。

各地的社保局每个月是时间节点可以办理社保增减业务,如果过了时间节点,只能等到下个月才能操作。

 

相关资讯

业务咨询

18002690151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港建路
8号港建大厦7楼

扫一扫,免费咨询

扫一扫联系客服

律所执照注册号:31440000MD0163827A

总部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港建路8号港建大厦7楼 

*本站部分网页素材及相关资源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速告知,我们将会在24小时内删除*  Copyright 2018 a-lif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ICP备案号:粤ICP备2022117671号

此站支持多端浏览

此站支持多端浏览

移动icon
悬浮二维码